来源:苏州市住建局、国家发改委,整理:度川管理研究部
近日,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《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》审核更新工作的通知。
2024年度《信用手册》自2024年5月1日起启用,在全市范围内通用。2023年度《信用手册》同步废止。
在苏州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、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。
1.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企业可登录苏州市住建局网站“苏州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”选择“01建筑业企业综合管理”,在“企业信息维护”模块中检查更新企业信息。
所有企业均须更新上传《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》,承诺书样本可在市住建局网站“下载中心”下载。完成上述操作后,可在“年度信用手册申请”模块中点击申请2024年度《信用手册》。
《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》下载位置流程:
“苏州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”网址:
http://zjxy.zfcjj.suzhou.gov.cn:9092/SzSupervisionCMSysPage/Welcome.aspx
“下载中心”网址:
http://zfcjj.suzhou.gov.cn/szszjj/xzzx/nav_xzzx.shtml
点击后搜索《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》即可下载。
2.本市新办企业注册并登录综合管理系统后,在“企业信息维护”模块内填写、上传相关资料,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“年度信用手册申请”模块中点击申请2024年度《信用手册》,首次申领年度《信用手册》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B。
3.外地进苏企业符合连续三年综合考评为B(或一年为A),即可向市级主管部门申领年度《信用手册》。
●企业的《信用手册》申报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,即可在“年度信用手册申请”模块里自助打印带二维码的《信用手册》。
●企业信息发生变更的,企业应完成信息变更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,重新自助打印《信用手册》。
原文如下:
各县级市(区)住建局(委)、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、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》(苏建设规〔2009〕8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苏住建建〔2018〕14号)、《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》(苏住建建〔2022〕8号)等文件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4年度《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》(以下简称《信用手册》)审核、更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核更新对象
在苏州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、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。
二、时间和要求
1.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企业可登录苏州市住建局网站“苏州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”选择“01建筑业企业综合管理”,在“企业信息维护”模块中检查更新企业信息。所有企业均须更新上传《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》,承诺书样本可在市住建局网站“下载中心”下载。完成上述操作后,可在“年度信用手册申请”模块中点击申请2024年度《信用手册》。
2.本市新办企业注册并登录综合管理系统后,在“企业信息维护”模块内填写、上传相关资料,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“年度信用手册申请”模块中点击申请2024年度《信用手册》,首次申领年度《信用手册》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B。
3.外地进苏企业符合连续三年综合考评为B(或一年为A),即可向市级主管部门申领年度《信用手册》。
三、审核工作安排
1.市住建局城建处、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分别负责全市市政类和非市政类建筑业企业《信用手册》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2.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所属建筑业企业更新《信用手册》的审核工作。
3.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的审核工作按企业专业类别划分,市政类由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负责(联系电话:69152512),非市政类由市建筑安装管理处负责(联系电话:65237809)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.企业的《信用手册》申报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,即可在“年度信用手册申请”模块里自助打印带二维码的《信用手册》。企业信息发生变更的,企业应完成信息变更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,重新自助打印《信用手册》。
2.2024年度《信用手册》自2024年5月1日起启用,在全市范围内通用。2023年度《信用手册》同步废止。
3.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在网上审核、更新时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。联系电话:69820993。
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4月25日